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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注(江苏文库 精华编)(套装共3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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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介绍
规格与包装
  • 商品名称:说文解字注(江苏文库 精华编)(套装共3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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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前言
我國有重視語文教育和文字規範的傳統。據文獻記載,西周就有負責推廣雅言通語和教授貴族子弟讀書識字的官員,與之相應,遠在春秋戰國之時,就 編出了用作課本的《史籀篇》這樣的字書。秦漢兩代,續有編修,據《漢書·藝文志》所載,就有八九種之多。每書所收字數,也陸續增至五六千。這些書既用作童 蒙課本,也被視爲用字的規範。從遺存的《倉頡篇》殘簡和傳世的《急就篇》可知,這類書多爲四字或七字一句,間小有變化,押韻,便於記誦,並不附解釋。但是 當時教學要求,却是要能識字體、明字音、懂字義,會念、會寫、會用。教學要做到這點,教官當然要有一套辦法。《説文解字·叙》中提到:‘周禮,八歲入小 學,保氏教國子,先以六書。’可見,分析字形以掌握字音、字義這種方法先秦已有。我們讀到《左傳》上説‘夫文止戈爲武’,‘故文反正爲乏’(分見宣十二 年、十五年),便是證明。
這些課本和教學方法,並不系統完備,談不上是文字研究,但却是後來建立傳統文字學的基礎。到了東漢,由於時代的需要和學 術的積累,出現了一本系統、科學、完備的文字學奠基之作——《説文解字》。此書出現的背景、學術源流、製作目的,作者許慎在《叙》中都有説明。後世學者無 不認爲它的出現標誌着中國文字學理論的建立和代表作的誕生。它的巨大作用,竟促成了前述各種字書逐漸被人忽視、淡忘以至失傳,只有一本《急就篇》因其書法 特色爲人喜愛和有顔師古注而流傳下來。
《説文解字》,後世簡稱《説文》,東漢許慎著。許慎字叔重,汝南召陵(今河南郾城)人,生卒年不詳,大致生 活在明帝至安帝之世。他博學經籍,世稱‘五經無雙’,師從古文學家賈逵。曾‘爲郡功曹,舉孝廉,再遷除洨長’,做過太尉南閣祭酒,又曾‘校書東觀’,著有 《五經異義》《孝經古文説》《淮南子注》等,皆已失傳。《説文解字》是他積數十年心血研究的成果,在他老病之時,由他兒子許沖呈送朝廷,得傳佈於世,成爲 中國傳統文字學的經典。
《説文解字》是曠世之作,許慎寫此書在許多方面都屬創舉。《説文》在理論和實踐方面的成就及對後世的影響,亦非同類他書可比擬。綜合學界的評價,《説文》一書的貢獻主要是:
一、  整理彙集了當時通行的漢字。計九千多個小篆,另外還收録了五百多個古文、二百多個籀文及相當數量的異體字。它所保存的這些字的形、音、義成爲後世研究漢字和漢語詞彙發展的寶貴資料。《説文》因而成爲溝通古漢字的橋梁,研究古代文字訓詁的必讀書。
二、  創立了以五百四十部首統率全書漢字的編排法。這是抓準漢字特點的重大創造,有非凡的理論和實踐價值,故而經後人改進,至今仍被採用。
三、  闡明‘六書’義例,據‘六書’分析全書漢字結構,作爲確立漢字形音義的基礎。‘六書’的界定與應用,歷代學者並不完全一致,但它至今仍在漢字結構分析中發揮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  詮釋漢字本義。《説文》釋義以本義爲主。因爲只有本義確立,解説字形,分析引申義,辨析假借才有基礎,才能使一篆之下,形音義之説解達到統一。《説文》在這點上,一直是後代字書、辭書的楷模。
《説文》博大精深,體例謹嚴,内容確實有據,使它成爲我國語言文字學的寶藏。近世的甲骨文、金文研究,一方面使我們發現許慎和《説文》的時代局限性和缺陷,另一方面則更使我們認識到《説文》是我們文史研究不可缺少的通古達今的橋梁,它的價值永遠存在。
《説 文》簡古而深奥,許多方面需後人研討闡發;千餘年的傳鈔刊刻,也發生許多訛脱,需要校補。歷代研究《説文》的著作很多,丁福保所編《説文解字詁林》就開列 兩百餘種,有清一代,尤爲突出,佔其大半,其中有被稱爲‘四大家’的段玉裁、朱駿聲、桂馥、王筠,各有專著,互相輝映,而*爲精深、全面的當推段氏《説文 解字注》。段氏此書,被其同時代的小學大家王念孫譽爲‘蓋千七百年來無此作矣’(見本書《序》),而現代語言學家王力也推崇説:‘在《説文》研究中,段氏 應坐*把交椅。’(《中國語言學史》)由於段氏的成就和《段注》的特色,後來學人多以之爲‘許學’的入門書。如果説治中國文史之學者無不讀《説文》,而近 世讀《説文》者則很少是不從讀《段注》入手的。
段玉裁(一七三五—一八一五),字若膺,號茂堂,江蘇金壇人。自幼即好聲音文字之學,讀書有兼人之 資,乾隆二十五年(一七六)考得舉人,至京師,得識戴震,拜爲師。後任貴州玉屏知縣,又調四川,署富順及南溪縣事,又任巫山縣知縣。公務之餘,篝燈著述, 乙未年(一七七五)定稿《六書音均表》。四十六歲辭官歸里,自此不問世事,潜心學術。精研許慎《説文》三十餘年,先成長編《説文解字讀》,後檃栝整理成 《説文解字注》,時已七十三歲(嘉慶十二年,一八七)。八十歲時,《説文注》全書刻成,當年段氏卒於蘇州。段氏之重要著作尚有《詩經小學》《毛詩故訓傳定 本小箋》《古文尚書撰異》《周禮漢讀考》《儀禮漢讀考》《經韻樓集》等。《説文解字注》耗費他半生精力,萃集其學術精華,享譽*,傳佈*廣。
《説文解字注》問世以後,即受學者推崇,讀者服膺,誦習不絶,以至‘綴學之家,幾於户置一册’(陳慶鏞《説文解字義證叙》),是因爲它有以下的傑出貢獻:
一、   闡發許書的義例。許書簡古精嚴,然其内在義例,許氏並未一一説明。學者讀之,難以融會貫通。段氏每於注中揭示許慎著書法則,明其通例及術語含義。如‘一 部’之注,就指明許氏收録篆文、古文、籀文的原則(弌字下注),五百四十部之先後‘以形之相次’,一部内各字先後‘以義之相引爲次’的編排方法(部末 注),以及‘凡篆一字先釋其義,次釋其形,次釋其音,合三者以完一篆’(元字下注)的説解通例等。這種闡發許書義例的文字,有二百多條,散見全書注中,幫 助讀者通其條貫,執簡馭繁,以之理解《説文》精義,有事半功倍之效。
二、   校正《説文》傳本之訛誤。《説文》經長期傳鈔翻刻,不免産生錯訛奪衍,其間也夾着不少某些學者據己意所作的竄改,若不校正,讀者將被導入歧途。段氏對這一 工作十分重視,採用的方法,也很謹嚴。首先是以《説文》校《説文》,即用不同版本互校,前後文對校,據義例推校。其次是根據他書材料,如經傳訓詁,韻書、 字書例證來覈正。校訂所據,多於注中説明。段氏所指,常切中其誤,後人曾用新發現的唐寫本《説文》殘頁檢覈,證明與段氏所校頗多暗合,可見段校之精。當然 因主觀武斷而誤校者也不乏其例。
三、   疏證許書的説解。許慎對一字形音義的説解,因體例及時代因素常簡而不明,對其進行疏證,使之可信、可解、可用,是段注的主要任務。尤其是釋義,是《説文》 之精髓,但其只述本義(偶用‘一曰’介紹異説、别義),常古奥不爲人知,段注於此則頗下功夫,尤其注重對《説文》所列本義的考釋。其不明者,疏以解之,例 以證之;其意藴深者,挑以出之,析以明之;其有偏頗或别義未及者,扶以正之,擴以充之;其義近、義異者,則聚而辨其同異;其形音義相關者,則牽引而明其會 通。爲了做到這些,段氏廣搜博引,内外繫聯,又運用假借、引申、古今字、渾言析言、音義同通、語轉、字同、省文、或作、俗作等術語幫助定性。行文上有時簡 潔明快,一語破的;有時不煩梳理舉證,作爲長篇,務使讀者透徹理解。對此,江沅在爲段書所作的《後叙》中贊曰:‘先生發明許書之要,在善推許書每字之本義 而已矣。……形以經之,聲以緯之,凡引古以證者,於本義,於餘義,於引申,於假借,於形,於聲,各指所之,罔不就理。……縣是書以爲的,則許氏著書之心以 明,經史百家之文字亦無不由此以明。’確實,段氏這方面的工作,*使學者受益。
四、   對漢字形音義的全面系統研究。段氏深刻理解許慎對漢字形音義統一關係的重視,他説:‘許君以爲音生於義,義著於形,聖人之造字,有義以有音,有音以有形, 必審形以知音,審音以知義。’(《説文解字叙·注》)因此他提出形音義三者互相求的理論:‘小學有形,有音,有義,三者互相求,舉一可得其二。有古形,有 今形,有古音,有今音,有古義,有今義,六者互相求,舉一可得其五。’(《廣雅疏證序》)《説文》雖分析六書,但它反映的古音系統未經整理並不明確,段氏 之前,有顧亭林、江慎修的古音研究,但段氏認爲他們分析未備,不是研究古字形音義的完善基礎。因此段氏前半生花了很大精力完成了《六書音均表》,並提出 ‘古本音説’‘古諧聲必同部説’‘音韻隨時代變遷説’‘古合韻説’‘古假借必同部説’等重要理論,取得里程碑性質的成就,爲古字形音義系統研究提供了條 件。他説:‘音均明而六書明,六書明而古經傳無不可通。’因此他在注《説文》時保留了大徐本的反切,又於每字注明古音屬第幾部,以語音爲樞紐論證本義,推 衍引申義,破解假借義,馳騁縱横上下,對古漢字的形音義進行系統研究,糾正了不少前人的錯誤,爲古漢語研究作出了很大貢獻。只可惜其時金文研究成果還不突 出,甲骨文還未發現,在古字形方面他只是主要根據《説文》所列,較少突破,在許多方面影響他取得更大成就。
段氏的成就遠不止以上四點,他結合《説文》研究在校勘闡釋群書以及考釋古代山川草木、鳥獸蟲魚、典章禮儀等方面也取得許多成果,縷述於《説文解字注》中,多爲學者所稱道。
段 注的缺點與局限,前人研究也指出不少。如對某些篆文和説解的改動,因所持證據不足或有誤,顯得主觀武斷;進行形音義互相探求及推闡字義引申時,有時不够嚴 密而導致結論失當或自相矛盾;對《説文》義例的某些解説,如轉注、説解必用本字、三字句等是否符合實際,也多爲學者質疑;段氏在注中引用書證,常不全具書 名篇名或雖出而有誤,引文亦常有改竄錯訛,使讀者理解、採用産生困難:凡此等等,皆爲巨著之瑕疵。段氏書出不久,即有學者著專書對其進行補正匡謬,此類著 作共有十餘種。重要的有:王念孫《説文段注簽記》、鈕樹玉《段氏説文注訂》、徐承慶《説文解字注匡謬》、王紹蘭《説文段注訂補》、徐灝《説文段注箋》、馮 桂芬《説文解字段注考正》等,各書所論,雖亦有得失偏頗,但對我們研讀段書,均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段注一書,於嘉慶二十年(一八一五)段氏去世前 刻印完成,是爲經韻樓初刻本。此後清代有皇清經解學海堂本、蘇州保息局本、湖北崇文書局本、成都尊經書院本、船山書局本、上海江左書林本等,民國年間有掃 葉山房石印本、世界書局影印本、中華書局四部備要排印本等,新中國成立後有上海古籍出版社的影印本等。後出之本無論復刻本、影印本、重排本,於初刻本之刻 印訛誤多未糾正,有的因所據版本損缺反而增加了訛誤。
爲了提高《説文解字注》新標點本的質量,一方面精選底本,一方面在標點過程中對段氏引文進行 了大量的原書核對工作。前述段氏在引用書證方面的缺陷遂暴露無遺,其引書訛誤及刻本的錯訛也多所發現。總括起來,段注在這方面的問題有十六端:一、引文不 全注書名、篇名、卷數,多數只注其中一項;二、書名標注隨意變换,如玄應的《一切經音義》,變稱多達十餘種,又如《儀禮·既夕禮》,或稱《既夕禮》,或用 漢人一説稱爲《士喪禮》下篇,多處則逕稱《士喪禮》;三、誤注書名、篇名、傳注名,張冠李戴;四、引文並稱同出數書,其實各書並不相同;五、引文謂出某 書,實雜引他書;六、引文連引舊注,而所引之注原不屬所引之文;七、引文中夾引注文而不分析;八、引文係原書注文而標爲正文;九、引文係據他書轉引而不説 明,其與通行傳本有出入而讀者不得其因由;十、引文據他人校勘或段氏本人校改而不説明;十一、引文有改竄或删節,或引文上下文在原書本遠隔,或引時句次顛 倒錯亂;十二、引文破句、誤用;十三、引文增字成義;十四、引文有誤字、衍脱;十五、注文將常用字改用本字,又不劃一,如僃備、萌、??睘深、嘼 畜、瓜、鳥間出;十六、引文及所加斷語,一書之内時有矛盾,甚至一字之内前後兩説,如‘媢’字下‘一曰,梅目相視’,段注先謂梅當作怒,繼又謂梅當作侮。 除此十六項有關注文引文的問題外,還有因刊刻引起的《説文》本文錯字,和錯刻字形若干項,後者如從字常缺一筆,鬲又多一筆成,痕刻成等。
引起以上 缺失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段氏過於自信,又習於當時行文習慣;一方面是此書卷帙浩繁,整理多歷年所,精力難以專一。雖然在段氏談及引文訛誤時,也告誡説 ‘凡持記憶而不檢閲者,多此病’(四篇下‘殪’字注),然自己也竟難避免。段氏晚年似也感到此書修撰未盡稱意,想請王引之代爲修訂,但未能如願(段氏《與 劉端臨書》)。訂補段注諸書中,馮桂芬之《考正》於校補引文缺失*爲精審,此次標點校核,多所參用;他如今人余行達《説文段注研究》也指出段氏一些誤失, 我們得到不少幫助。《六書音均表》部分,中華書局《音韻學叢書》本附有周祖謨訂誤二十三條,本書採用並補充數條。馮、余二書亦有疏忽,則另據校核補充之。 然本書附注所及,只能限於糾其錯訛,至於段注之缺失,如漏注書名、篇名的問題,則因量大,難以補齊。至於本字的使用,有時牽涉到注文,問題較爲複雜,多仍 其舊。如此,擇其要者,共出附注近一千二百條,少數因手民刊刻産生的誤字,則逕改爲正字。這些工作,雖非屬對此書之全面校勘,然亦望對讀者使用有所幫助。
段 氏在《説文注》中,很注重字或詞的類比研究,即在一篆之下,於闡發字的本義、推衍字的引申義的同時,常牽連相關字加以比較,説明兩者的同異、古今、正俗、 正訛、形變、音變、同義、近義、反義、異義、假借等種種關係,極大地豐富了注的内容。這方面的注説,常爲所牽涉類比之字下所未及,因此,各字之注,實互相 補充,相輔相成,這是我們讀段注時不可不注意的。如:段氏於口部‘含’字下謂‘《禮樂志》吟青黄,以吟爲含’,是説吟可借爲含,但段氏於‘吟’字下並未及 此。又如鬲部‘’下謂是‘甑之或體’,瓦部‘甑’下亦未提及,依下所説,實甑之異部重文。再如爻部‘棥’下注:‘(籬)六朝人謂之援’,此義手部‘援’下 亦闕如;勹部匄下説‘今人以物與人曰給,其實當用匄字’,這一有關漢語詞彙發展的見解,却不見於糸部‘給’下。段注還提到許多《説文》未收的字,如簿見於 篰下注,杀見於殺下注,拭見於下注,鍋見於下注;‘古無架字,以加爲之’,不見於加下而見於言部誣下。因此,段注釋字,實常超出於本篆,亦大於許書所收。 段氏的這種做法,揭示了《説文》的内在系統性,正如他在《説文·叙》的注中所説:‘苟取其義之相同相近者,各比其類爲一書,其條理精密,勝於《爾雅》遠 矣。’但是過去我們要掌握這部分材料,只有將《説文段注》反覆對閲,熟記於胸之一法,這是一般讀者所難以做到的。爲了幫助讀者掌握段注中這方面的大量寶貴 信息,特將每字注中類比的相關字勾出,編成‘類比字索引’,讀者要瞭解一字在他字段注中是否有解説,可利用此表檢索。
本書承江蘇省金壇市段玉裁紀 念館支持,提供了北京師範大學教授蕭璋先生生前捐贈的經韻樓初刻本作爲底本;在工作中又得到南京師範大學徐復教授生前的關心與指導,一些問題還曾向趙振鐸 教授、趙航教授和薛正興編審請教;在出版過程中並曾得到楊蓉蓉、王華寶等同志的支持幫助,又承王華寶編審協助編排索引,在此一並表示衷心的感謝!我的工作 可能存在不少缺陷與紕漏,則希望學者與讀者多多批評指正。
許惟賢
二〇〇七年一月於南京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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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江苏文库?精华编》选取包括具有里程碑意义、在各类文化形态中具有代表性、对国内外文化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江苏籍学人文化学术成果 100-200 种,进行整理。本书是段玉裁为许慎《说文解字》所作的注解。段氏解字求用语言学的观点分析文字的形、音、义,以音韵为主进行训诂,为训诂学的发展开拓了新的内容与门径。


作者简介

许慎(约58——约147年),字叔重,汝南召陵(今漯河市召陵区人),东汉时期著名的经学家、文字学家,他编撰了世界上第一部字典《说文解字》。段玉裁(1735-1815),清代文字训诂学家、经学家,字若膺,号懋堂,晚年又号砚北居士,长塘湖居士,侨吴老人,江苏金坛人。曾师事戴震,爱好经学,代表作《说文解字注》。


目录

目録
前言(一)
凡例(一)
説文解字注序(王念孫)(一)
正文
説文解字*篇上(一)
説文解字*篇下(三六)
説文解字第二篇上(八五)
説文解字第二篇下(一二三)
説文解字第三篇上(一五五)
説文解字第三篇下(一九二)
説文解字第四篇上(二三一)
説文解字第四篇下(二八二)
説文解字第五篇上(三三六)
説文解字第五篇下(三八二)
説文解字第六篇上(四二)
説文解字第六篇下(四八一)
説文解字第七篇上(五三)
説文解字第七篇下(五八七)
説文解字第八篇上(六四)
説文解字第八篇下(七四)
説文解字第九篇上(七二八)
説文解字第九篇下(七六五)
説文解字第十篇上(八四)
説文解字第十篇下(八五七)
説文解字第十一篇上一(九三)
説文解字第十一篇上二(九四九)
説文解字第十一篇下(九八七)
説文解字第十二篇上(一一五)
説文解字第十二篇下(一六四)
説文解字第十三篇上(一一一九)
説文解字第十三篇下(一一七三)
説文解字第十四篇上(一二二)
説文解字第十四篇下(一二七)
説文解字第十五卷上(一三六)
説文解字第十五卷下(一三三九)
説文解字注後叙(江沅)(一三四九)
跋(陳焕)(一三五)
説文解字讀序(盧文弨)(一三五一)
説文部目分韻(陳焕)(一三五三)
六書音均表
戴震序(一三六五)
吴省欽序(一三六七)
六書音均表目録(一三六九)
原序(錢大昕)(一三七)
戴東原先生來書(一三七一)
寄戴東原先生書(段玉裁)(一三七二)
六書音均表一(一三七四)
六書音均表二(一三八七)
六書音均表三(一四)
六書音均表四(一四五)
六書音均表五(一四四二)
參校書目(一四五四)
筆畫索引(一)
類比字索引(一)

精彩书摘

説文解字 *篇上
金壇 段玉裁注
一一惟初大極,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漢書》曰:‘元元本本,數始於一。’凡一之屬皆从一。一 之形,於六書爲指事。凡云凡某之屬皆从某者,《自序》所謂‘分别部居,不相襍厠’也。《爾雅》、《方言》,所以發明轉注假借。《倉頡》、《訓纂》、《滂 熹》及《凡將》、《急就》、《元尚》、《飛龍》、《聖皇》諸篇,僅以四言、七言成文,皆不言字形原委。以字形爲書,俾學者因形以考音與義,實始於許,功莫 大焉。於悉切,古音第十二部。凡注言一部、二部以至十七部者,謂古韻也。玉裁作《六書音均表》,識古韻凡十七部。自倉頡造字時,至唐、三代、秦漢以及許叔 重造《説文》,曰某聲,曰讀若某者,皆條理合一不紊。故既用徐鉉切音矣,而又某字志之曰古音第幾部。又恐學者未見六書音均之書,不知其所謂,乃於《説文》 十五篇之後,附《六書音均表》五篇,俾形聲相表裏,因耑推究,於古形、古音、古義,可互求焉。
弌古文一。凡言古文者,謂倉頡所作古文也。此書法後 王、尊漢制,以小篆爲質,而兼録古文、籀文,所謂‘今叙篆文,合以古籀’也。小篆之於古籀,或仍之,或省改之,仍者十之八九,省改者十之一二而已。仍則小 篆皆古籀也,故不更出古籀;省改則古籀非小篆也,故更出之。一、二、三之本古文明矣,何以更出弌、弍、弎也?蓋所謂即古文而異者,當謂之古文奇字。
元 始也。見《爾雅·釋詁》。《九家易》曰:‘元者,氣之始也。’从一,兀聲。徐氏鍇云:不當有‘聲’字。以髡从兀聲,从元聲例之,徐説非,古音元、兀相爲平 入也。凡言‘从某、某聲’者,謂於六書爲形聲也。凡文字有義、有形、有音,《爾雅》已下,義書也。《聲類》已下,音書也。《説文》,形書也。凡篆一字,先 訓其義,若‘始也’、‘顛也’是。次釋其形,若‘从某、某聲’是。次釋其音,若‘某聲’及‘讀若某’是。合三者以完一篆,故曰形書也。愚袁切,古音第十四 部。
天顛也。此以同部疊韻爲訓也。凡‘門,聞也’、‘户,護也’、‘尾,微也’、‘髮,拔也’皆此例。凡言‘元,始也’、‘天,顛也’、‘丕,大 也’、‘吏,治人者也’,皆於六書爲轉注,而微有差别。元、始可互言之,天、顛不可倒言之。蓋求義則轉移皆是,舉物則定名難假。然其爲訓詁則一也。顛者, 人之頂也,以爲凡高之偁。始者,女之初也,以爲凡起之偁。然則天亦可爲凡顛之偁,臣於君、子於父、妻於夫、民於食,皆曰天是也。至高無上,从一大。至高無 上,是其大無有二也,故从一大,於六書爲會意。凡會意,合二字以成語,如‘一大’、‘人言’、‘止戈’皆是。他前切,十二部。
丕大也。見《釋詁》。从一,不聲。敷悲切,古音在*部。鋪怡切丕與不音同,故古多用不爲丕,如不顯即丕顯之類,於六書爲假借。凡假借,必同部、同音。丕,隸書中直引長,故云丕之字‘不十’,《漢石經》作‘’可證,非與丕殊字也。
吏 治人者也。治與吏同在*部,此亦以同部疊韻爲訓也。从一,从史。此亦會意也。天下曰:‘从一大’,此不曰‘从一史’者,吏必以一爲體,以史爲用,一與史二 事,故異其詞也。史者,記事者也。史亦聲。凡言亦聲者,會意兼形聲也。凡字有用六書之一者,有兼六書之二者。力置切,一部。
文五。重一。此蓋許所 記也。每部記之,以得其凡若干字也。凡部之先後,以形之相近爲次。凡每部中字之先後,以義之相引爲次。《顔氏家訓》所謂‘櫽栝有條例’也。《説文》每部自 首至尾,次弟井井如一篇文字。如一而元,元,始也,始而後有天,天莫大焉,故次以丕,而吏之从一終焉是也。雍熙校刊部首某字説解爲大字,已下説解皆爲夾行 小字,絶非舊式。
二高也。此古文丄。古文上作二,故帝下、下、示下,皆云‘从古文上’,可以證古文本作二,篆作丄。各本以丄爲古文,則不得不改篆 文之上爲,而用上爲部首,使下文从二之字皆無所統,示次於二之恉亦晦矣。今正丄爲二,爲丄,觀者勿疑怪可也。凡《説文》一書,以小篆爲質,必先舉小篆,後 言古文作某。此獨先舉古文,後言小篆作某,變例也。以其屬皆从古文上,不从小篆上,故出變例而别白言之。指事也。凡指事之文絶少,故顯白言之。不於一下言 之者,一之爲指事,不待言也。象形者,實有其物,日月是也。指事者,不泥其物而言其事,丄丅是也。天地爲形,天在上,地在下,地在上,天在下,則皆爲事。 凡二之屬皆从二。時掌、時亮二切。古音第十部。
丄篆文上。謂李斯小篆也。今各本篆作,後人所改。
帝諦也。見《春秋元命苞》、《春秋運斗樞》。《毛詩故訓傳》曰:‘審諦如帝。’王天下之號。从二,聲。都計切,古音第十六部。
古 文帝。古文諸丄字,皆从一,篆文皆从二。二,古文上字。古文从一,小篆从古文上者,古今體異。必云二古上字者,明非二字也。徐鍇曰:古文上,兩畫上短下 長。一二之二,則兩畫齊等。、俗本下有‘言’,非也。言从,舉可以包言。示、辰、龍、童、音、章,皆从古文上。古文示作,古文禮作,古文辰作,此古文从 一、小篆从二之證。然則古文以一爲二,六書之假借也。
説文解字注*篇上二部旁溥也。司馬相如《封禪文》曰:‘旁魄四塞。’張揖曰:‘旁,衍也。’ 《廣雅》曰:‘旁,大也。’按,旁讀如滂,與溥雙聲。後人訓側,其義偏矣。从二,闕,闕,謂从之説未聞也。李陽冰曰:‘象旁達之形也。’按《自序》云: ‘其於所不知,蓋闕如也。’凡言闕者,或謂形,或謂音,或謂義,分别讀之。方聲。凡徐氏鉉、鍇二本不同,各从其長者。如此處鍇作‘方聲,闕’。闕字在方聲 下,於未聞从之説不瞭,故不从之,是也。後不悉注。步光切,十部。
古文旁。以許説推之,亦小篆从二、古文从一也。
亦古文旁。李斯改一爲二,則爲小篆。
雱籀文。《詩》:‘雨雪其雱。’《故訓傳》曰:‘雱,盛皃。’即此字也。籀文从雨,衆多如雨意也。毛云盛,與許云溥正合。今人不知旁、雱同字,音讀各殊,古形古音古義皆廢矣。
底 也。底當作氐。广部曰:‘底者,山凥也。一曰,下也。’許氏解字,多用轉注。轉注者,互訓也。底云‘下也’,故下云‘底也’。此之謂轉注。全書皆當以此求 之。抑此底字,當作氐。广部‘一曰下也’四字,疑後人所綴①。何者?許書無低字,日部昏下曰:‘从氐省。氐者,下也。’正與此‘下者,氐也’爲轉注。上, 高也;下,氐也。高氐亦正相反相對。今本氐篆解云‘至也’,亦當本作‘下也’。如是正之,乃見許氏發揮轉注之恉。有好學深思者,當能心知其意也。从反二 爲。有物在一之下也。此古文下本如此,如字從古文下是也。後人改爲丅,謂之古文,則不得不改丅爲,謂之小篆文矣。胡雅、胡駕二切,古音在第五部。
篆文下。今各本篆文作,後人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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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著者[汉]许慎
  • 出版社凤凰出版社
  • ISBN9787550628403
  • 版次1
  • 包装精装
  • 出版时间2018-11-01
  • 用纸纯质纸
  • 套餐数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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